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我校是国家第11轮学位点申报中湖南省唯一一家获批双证MPA(学历证、学位证)的学校,也是湖南省第六家拥有MPA教育的高校。学校MPA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周清明教授担任,教育中心主任由湖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李燕凌教授担任。学院在全省范围内聘请知名专家、教授或在相应岗位有突出贡献的管理干部担任研究生指导老师,现有导师30人,其中教授22人。
为加强MPA教育教学工作,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学校聘请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科技厅厅长彭国甫教授,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防科技大学教授谭跃进少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书记宁资利博士三位校外专家担任教学指导专家组成员。
一、研究方向: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行政法治与公共政策、社会保障、农村信息管理、地方政府行政与农村公共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
二、课程设置:
(一)核心专业课:政治学、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经济学、宪法与行政法、公共伦理、电子政务、公文写作、社会研究方法。
(二)专业选修课:中国政治分析、行政伦理研究、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公共危机管理案例研究、土地管理学、土地经济学、土地行政管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法、中外行政法制比较研究、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区域经济发展与战略、土地利用规划原理与方法、房地产管理与评估、领导科学、农村公共财政与金融政策、社区管理等。
三、报考条件:
己获本科毕业者并有3年工作经验人员;己获专科毕业者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
四、报名办法及时间:
(一)报名办法: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到报名点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在湖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网站查阅。
(二)报名时间:报考时间为每年11月。
五、考试方式及时间:
(一)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时间:每年1月。
(二)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科目:外语,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试卷由三部分构成:写作、数学基础、逻辑推理,分别占65分、75分、6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六、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学制3年,学习年限2-4年。
七、收费标准:三年学费共计56000元(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核准)。
八、学位授予:完成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规定的培养环节、达到我校MPA培养方案的要求,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九、预读的有关说明:有少量预科生名额,费用为5000元/人(可抵学费)。
地址:新会科学馆内
电话:6629668、6663828 13902883008梁老师
传真:6629668 QQ:593004630 |